征集时间安排
1、应征报名。在“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应征地选择: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就读高校或户籍所在街道)。男兵下半年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0日18时。
2、大学生预检预审。6月中下旬毕业生离校前,征兵办组织对应征大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合格人员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
3、体检政考。8月中旬组织后续报名人员及街道应征青年开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4、预定新兵役前教育。9月上旬起区征兵办组织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1周的集中教育。
5、审批定兵。9月中旬区征兵办召开定兵会议,对通过役前教育训练的人员进行定兵,确定入伍去向。审批定兵由区(市)征兵办公室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通过役前教育训练的人员进行定兵,使用《审批定兵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形成预定兵名单,提交定兵会议研究,确定入伍去向。
6、起运报到。9月中下旬组织定兵人员起运报到
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一、义务兵
1、征集对象。男兵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2、年龄条件。男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女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硏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二、直接招收军士
1、招收对象。具有军地通用专业技能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
2、条件要求。具备义务兵征集标准条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24周岁。
征兵的保障政策
一、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5、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6)享受考研优惠。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二、生活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毎月11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三、家庭优待
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莱山区(高新区)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约为2.6万/年,艰苦边远地区执行2倍标准。
四、选取军士
①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②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五、选拔军官
1、报考军校。
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
2、本科毕业生提干。
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退役相关政策
一、安置政策
对退岀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二、定向招录或优先录用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四、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五、享受一次性退役金
符合相关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増发退役金。
莱山区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带编入伍
烟台市《关于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的意见(试行)》(烟征〔2022〕16号)
2022年5月23日,烟台市征兵办公室联合市委组织部、编办,市教育局、人社局、退役军人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的意见(试行)》,简称“带编入伍”政策。“带编入伍”政策是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入伍前,先通过当地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功入围后签订协议,然后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后,根据退役士兵在部队表现,及专业特长安排就业。
1、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区征兵办公室商同级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研究确定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2、招聘条件
①同时符合军队应征报名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并从莱山区(莱山籍或莱山高校就读)参军服义务兵役;②应征前应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③政治条件、体格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公告发布
由区人社部门、征兵办公室发布带编入伍公开招聘公告。
4、报名与资格审查
区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5、体检和政治考核
区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人社、卫健部门,按照军队和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共同组织体检。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考核。
6、招聘考试
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
7、人选确定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带编入伍人选,在审批定兵后公示。
8、签订协议
带编入伍人员与区党委编制、人社、退役军人部门和征兵办公室签订《莱山区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
9、退役安排
带编入伍人员服役满5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区分综合、教育、卫生三类岗位,参照转业士官安置办法进行量化赋分选岗,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优惠政策
烟台市《关于做好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的七条措施》
(烟征〔2021〕29号,2021年12月23日修订)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全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站体检、优先组织政治考核、体检政考“双合格”的优先审批定兵,依据所学专业和部队需要优先安排兵员方向。
2、自2020年起,对从我区批准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硕士研究生(含在读)每人8000元、“双一流”学校本科毕业生每人5000元、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3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对户籍在外地市或在外地市上学,返回我区应征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食宿等应征保障。
3、自2021年起,从我区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具体办法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4、认真贯彻落实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就业服务工作,在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有关职位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高校毕业生义务兵期满退役后,可“零门槛”落户烟台市区,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就业待遇。